忍不住的打了一个寒颤,灵魂深处对过去的那些事所不能忘怀,他记得那些人,甚至是记得那些事,在见到这个少年的这一刻,那些过去一下子在他的脑海里就清晰了起来。
有些人似乎天生和你八字就不合,比如他和刚才的那个少年。
无论是重生前,还是重生后,他是三十三岁岁也好,是十七岁都还好,他对那个少年,都是打从心底忍不住的害怕,或者说是无奈,是无可奈何……
崔唤越,那个男人的弟弟。
他爱了那个男人十年,在那个男人身边十年,从二十三岁到三十三岁,人生整整十年,他都在那个男人的身边,一直看着他是如何地宠爱他这个小弟弟。
他第一次见到崔唤越的时候,这个少年还是个小男孩,长得漂漂亮亮的样子,一看就很讨人喜,而他当时被他哥哥抱在怀里,看见他就转过头,语气里是掩不住的厌恶,“哥哥,我不喜欢他,你让他走。”
他忘记当时是怎么见到那个男孩的了,他只记得,那个男人让他家的佣人客客气气地把他请出去,派人用车把人送走了。
而后的十年里,那个小男孩一直在他的生命里,夹杂在他和那个男人的十年里,从来没有间断过地表达对他的厌恶,就连最后他真的成了那个男人名正言顺的情人,他都可以嚣张地指着他的鼻子骂他。
那些不堪入耳的话听多了,最后他都能心平气静地给别人骂。
“呵呵……”想到这里,他有些捂着脸就笑了起来,心臟抽痛了一下,那种过去的疼痛回到了身体里,像是有人在捏住他的心臟一样,那种感觉很疼。
他从来都没说过,他在意的不是别人怎么说他,在意的不是别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他,他真的……
真的只是很在意那个男人对他的态度……
然后,没有然后了。
扶着墻壁站了起来,席乐看着镜子里像鬼一样的自己,一张脸白得吓人,他嘴角露出讽刺的笑,“崔唤越,你是真的见到鬼了。”
人生有的事情就是那么可笑,无论你的路怎么走,你还是会遇到那些人。
如果席乐聪明一点,他在遇见崔唤越的时候,他就应该离开这里,可惜他不够聪明,曾经那么多次让他重新开始的机会巴宰他的面前,他从来都没去想过,真正地离开这里,真正地再活一次。
扭开水龙头,任由刺骨的水冲刷臟了的手,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洗赶紧,在地上蹭了一下的手心就破皮了,他似乎也感觉不到疼痛,把破的皮撕掉,再把血丝冲洗干凈。
深吸了一口气,吐出,把心里堵塞的那些气都吐出来后,他才挪动身体走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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