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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番外两则(第1页)

【番外:救命之恩,以身相许】

在身体被进入那一刻,曹明闭上了眼。

眼角一滴生理泪水滑落,嘴角却是上扬的。

刘宏是他的救命恩人。

或许,男人已经忘记,他却记得非常清楚。

那是他初中时期,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下午。

当时,天空正下着小雨。

他撑伞路过小区面前的小巷。

无意间的一瞥,却看见了一些,不应该被看见的事情。

被雨或泪沾染模糊的视线,对上一双如同深渊般的眸子,身上的疼痛,似乎也消失不见了。

当那浑厚的男低音说出“让他离开”,跳动的心,猛然一颤。

在此之前,曹明从不相信“一见钟情”。

而此时,他却明白,他对男人,一见钟情了。

而且,还是狗血的“英雄救美”桥段!

所以,当他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后,做的第一件事,便是抛弃“乖乖宝”的身份,毅然决然找到男人,要求加入。

——哪怕,那时的“组织”,只有男人一人……

曹明觉得他是了解刘宏的,比刘宏自己还要了解。

刘宏心中一直有着一个叫做司马毅的白月光。

但刘宏却不会为了白月光,而守身如玉。

一者,刘宏一贯秉承“及时享乐”的原则。

二者,在这个黑暗世界中,“守身如玉”神马的,根本就不现实!

虽然说这么想,可能很窝囊,很不男人。

但曹明是真的觉得,比起那些爬上刘宏床,与男人共度一夜春宵的人相比,他现在的位置要好得多。

起码,他是“手足”,而非“衣服”。

然而,当那人找过来时,曹明却不太确定了。

他不希望那两人发生关系,所以,他三番五次打扰。

嗯,有些幼稚的手段。

而直到陆家三少找过来,他才真正明白过来。

有些事情,必须得自己去争取才行。

他,曹明,宏明二当家,想当刘宏的“手足”,同时,也不会放弃“衣服”的位置!

【小剧场:陆六之所以“六”】

xx:请问陆六同学,你在家中排行为三,为何对“六”情有独钟?

陆六:三乘以二,就是六了呀!

xx:……只是因为这样?

陆六【坚定点头】:对,就是这样!

龙腾:呿!难道不是因为“六六大顺”吗?

xx:哇!小六儿也会相信这个?!

陆羽【一把将某人搂住,狠瞪xx】:嗨嗨!“小六儿”只能是我叫的!再说了,“六号”是我的生日,小六儿肯定是因为喜欢我,才会选择这个!【声音立马放柔】对不对呀,小六儿?

陆六羞红着脸,小弧度点了点头。

被亮瞎狗眼的某xx:……

话说,起名那会儿,陆六知道陆羽的生日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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